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僭建造狗屋,綑綁一團糟

博客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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僭建造狗屋,綑綁一團糟

2018年02月14日 18:55 最後更新:19:06

今早還未睡醒,便收到朋友whatsapp過來的新聞,說《頭條日報》爆料,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在西貢五塊田的村屋別墅,又發現新的巨型僭建物。

司馬文在屋後租用的政府官地上,僭建了一個高達七米的巨型石屎平台,連接自己的後花園。司馬文答記者問時形容那個僭建花園「用來遛狗,是狗花園,狗用多過人用」。朋友的留言有點氣憤:「窮人無屋住,僭建造狗屋」。

司馬文的「僭建事件」早前被傳媒揭發,發現他在建築、測量、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參加補選之前,急急拆除天台最明顯的僭建屋。他當時說有五處僭建,並稱已按政府規定已作出申報。其後屋宇署人員到現場調查時,發現他說謊,僭建物其實有九個之多,當時還未注意到司馬文屋後租用官地上的巨大僭建物。

這個「司馬文僭建狗屋事件」,暴露了兩大問題:

第一是情節惡劣,涉嫌犯法。細看這個七米高平台其實非常巨大,建在山坡,構成極大安全問題,他不在記者逼問下也不承認這是僭建,誠信亦甚有問題。其實司馬文對僭建的態度十分惡劣,他在十年前已收到政府的清拆令,但他拒絕清拆,任由政府釘契。他於2006年開始參選立法會旅遊組別,2010年當選南區區議員,之後參選過超級區議會、人大和選委,但一直拒絕清拆僭建物,他太太是規劃師,兩人明顯知法犯法。直至他今次要參選建築、測量、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補選,由於這個界別直接與管理違法僭建有關,他才去清拆一些最明顯的、例如天台屋等僭建物。

屋宇署網站都寫明,「不遵從清拆僭建物的法定命令,屬刑事罪行,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20萬元」。司馬文過去十年拒不清拆,已涉嫌觸犯刑事罪行。香港好多人僭建,但拒不清拆十年任由政府釘契,就很少人這樣了。

第二是拒不清拆,又貪又蠢。如果我們說當年的特首候選人唐英年、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很蠢,在選舉或任命之前也不解決僭建問題。那麼,司馬文的情況就更加嚴重,他不但蠢,而且貪。因為到了今天,他還是無意清拆那個僭建的巨型平台後花園,只想側側膊走過場,妄想可以在當選議員之後,繼續保留和享用他口中「狗花園」。

司馬文的僭建情況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很類似。毛議員把淺水灣豪宅的車房,圍封成可使用的室內面積。屋宇署8年前指該改動違反了物業用途,但她至今仍然拒不清拆,這也是一個貪心的表現。司馬文的百多呎僭建狗花園,以西貢樓價至少兩萬元呎計,最少值200、300萬元,佔用了公家資源。而毛議員的改建就更離譜,淺水灣樓價最少每方呎三、四萬元,200方呎的車房改成住宅用地,市值最少值600、700萬元,同樣是霸佔了公眾資源。問題是,為什麼他們可以拒不清拆,又真的不用清拆呢?恐怕是政府怕了議員,放生他們。

民陣週日發動遊行,要求僭建的鄭若驊辭職,有約1000人參與,為什麼泛民可以這樣的雙重標準?這邊廂泛民要求鄭若驊辭職,那邊廂卻支持僭建嚴重十倍、但拒不清拆的司馬文參選,還把把四名泛民參選人綑綁在一起,這是什麼邏輯呢?我認為,這是泛民不考慮原則,只求集結政治力量的功利做法。在泛民功利,建制又戇居,不懂去狙擊的狀況下,就出現這種連普通市民都見到的議員有特權現象。

我有位學者朋友是新界東選民,他說很想投泛民陣營的范國威一票,但范國威卻與司馬文捆綁一起,他又怎投得落手呢?他有一個形容很有趣,他說2008年爆發次按危機,主要是金融機構把一成的垃圾按揭和九成的優質債券捆綁一起,變成次按債券,還拿到AAA評級,而這些有毒債券最終導致整個金融體系崩潰。朋友說,泛民這樣把實幹議員和僭建專家捆綁在一起,綑綁搞到一團糟,令支持者投不下手。 

盧永雄 

(各區候選人名單請參考選舉事務處網頁)

長和集團出售全球43個碼頭一事,出現波折。上周五,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向媒體放風指,本周不會簽署任何協議。同日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二司負責人明確表示,將對長和及美國基金貝萊德等簽署的巴拿馬等港口交易協議,依法進行審查。外界相信長和暫緩交易,和國家的審查有關。

不過要注意,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只是說,「不會在本周簽署任何協議」,並不是說會停止交易。估計長和仍然想推進交易,不過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調查的風頭火勢之下,暫時將交易緩一緩而已。

從國家安全及國際航運業的利益而言,中國應該設法阻止這宗交易。

第一, 交易損害國家利益。今次長和要出售的43個碼頭,包括手握巴拿馬運河咽喉的兩個港口和41個主要是「一帶一路」沿線的港口。在正常的情況下,或許可以用「在商言商」的說辭,來掩飾交易的政治性本質。但如今在特朗普2.0的國際形勢下,仍然說交易是「在商言商」,就絕對是自欺欺人。

美國已經充分展示對中國、特別是中國的造船業和航運業的惡意。首先,特朗普早已威脅,要收回巴拿馬運河的港口,聲稱長江和記在巴拿馬運河兩端擁有兩個主要港口,是「由中國運營」。美國明顯想控制巴拿馬運河,借此壓制中國。其次,美國計劃收取中國船隻入港停泊費每次150萬美金,明顯針對中國的造船業。還有,特朗普聲言要奪取丹麥屬下的格陵蘭,其團隊聲言借此阻止中國染指北極地區及相關的北極航道。美國要打擊中國的造船業及航運業的態度,昭然若揭。

如果長和這43個碼頭被美國的基金貝萊德集團控制,在美國政府一聲令下,這些碼頭可以大幅加徵中國船隻的停泊費,甚至禁止中國船隻進入,對中國的航運業會造成致命的打擊。而即使眼盲心瞎的人,都應該感受到美國對中國的惡意。

第二,交易壟斷國際航運。長和的交易對象是貝萊德集團、貝萊德屬下的環球基建合夥人公司(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,GIP)及來自意大利的地中海航運集團(MSC)旗下的碼頭投資公司(Terminal Investment Limited,TiL)合組的財團。貝萊德屬下的環球基建合夥人公司(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,GIP)是全球最大的基建股權基金之一,本來已經持有多個港口和碼頭股權,而他的意大利夥伴地中海航運集團,是全球以運輸能力計最大的航運公司,他透過旗下的碼頭投資平台TiL,在全球31個國家運營72個碼頭,據德路里《全球集裝箱碼頭運營商年度回顧與預測》(2024/25)報告,按權益輸送量排名,MSC(包含TiL)2023年的權益吞吐量是4230萬個標準箱(TEU),全球排第7,而和記港口2023年的權益吞吐量是4300萬個標準箱,全球排第6,當MSC(包含TiL)收購和記港口的主要港口權益後,勢將超越排第一的新加坡PSA國際(2023年的權益吞吐量6260萬個標準箱),成為新的世界第一。地中海航運MSC既是最大航運公司,也成為最大的碼頭營運商,這不單對中國的航運公司構成威脅,也都會對環球的航運公司造成威脅。試想若MSC之後利用旗下的碼頭,減低自己的航運公司的收費,或者是加徵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航運公司的收費,都會令到其他經營者難以和MSC競爭。這是最典型的「經營者集中」壟斷行爲,對全球航運業構成重大威脅。

第三,中國要依法阻止交易。按國家《反壟斷法》第2條,中國不單可以阻止境內的壟斷行爲,亦都可以阻止境外的壟斷行爲。長和這次交易跌入國家《反壟斷法》第2.3條指明要規管的壟斷行爲,即「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、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」。長和的交易很明顯是令到港口行業兩個主要經營者集中,再加上背後是最大的航運集團,令壟斷經營者有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。

按國家《反壟斷法》第46條規定,違反規定實施壟斷性協議的,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爲,並沒收違法所得,以處罰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、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。

換言之,如果國家認定長和交易是一個壟斷性交易,可以責令停止交易,如果強行交易的話,可以沒收違法所得的190億美元。至於調查的時限,按國家《反壟斷法》第25條規定,會自收到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資料之後的30日之內,對經營者集中行爲進行初步審查。如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,應當自決定90日之內審查完畢,作出決定。換言之,國家會先要求長和提交相關資料,然後在30日之內決定是否進一步審查,如果進一步審查,就要到90日之內審查完畢。

有人說規管違反「一國兩制」原則。這件事涉及國家利益及國際重大的公共利益,和兩制無關,即使長和是外國公司,國家都可以出手阻止。近年都有很多相關的先例,例如2016年的高通收購荷蘭恩智浦半導體公司案,2022年杜邦收購電子材料製造商羅傑斯案,以及2023年英特爾收購以色列芯片製造商高塔半導體案,這3筆交易都是以失敗告終。

以2016年的高通案爲例,高通當時提出以380億美元收購荷蘭恩智浦,後來進一步提價至440億美元。2018年,高通已獲得美國歐盟等8個主要市場監管部門的批准,但中國的國家市場監管管理局未予批准,最後高通在2018年7月26日宣布放棄交易,並支付20億美元的分手費,成爲一個因爲收購會造成國際壟斷而被終止的典型案例。

有人不明白外國公司收購為何受中國規管。其實制止壟斷性交易和各國都有規定,按我國的國家《反壟斷法》規定,參與集中的經營者中有兩方上一會計年度中國境內營業額超過8億元人民幣,且各方上一會計年度中國營業額合計超過40億元,或全球營業額超過120億元,就應當在交易實施前進行反壟斷申報,取得批准後才可以進行交易。

由於長和交易涉及中國的重大國家利益,亦可能涉及航運市場壟斷的國際公益,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介入,有理有據。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國際公益的決心,制止可能帶來壟斷的交易繼續進行。

盧永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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